秉承集团公司“尊重、学习、创新、超越”的企业精神

4006-373-911联系电话:
 

合规制度当前位置:首页>合规制度

河南锂动电源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12/6 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提升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合规风险,着力打造法治企业,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和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释义

(一)合规,是指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活动、行为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准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要求。

(二)合规风险,是指公司或员工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业准则、监管决定、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等可能引发法律责任、遭受行政处罚、造成经济损失、交易(业务)资格损失、声誉损失、商业机会损失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三)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经营管理、执业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合规管理是持续改进、动态循环的过程。

第三条 合规管理目标

(一)通过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使合规管理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并持续有效符合外部监管要求。

(二)形成公司内部约束长效机制,在全公司范围内营造全员“主动合规、人人合规、违规必罚”的合规氛围和机制。

(三)培育“合规从高层做起、全员全面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文化。

第四条 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二)所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等商业合作伙伴。

(三)本制度未列明的其他有发生商业及经济往来活动的其他公司及人员。

第五条 合规依据

(一)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二)新能源动力电池行业相关的监管规定和行业准则;

(三)有关国际条约及目的国法律;

(四)公司章程;

(五)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六)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第六条 合规管理原则

(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原则:坚持将合规要求覆盖各部门、各业务领域、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全流程。同时,有重点、有侧重,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人员的合规管理。

(二)注重实效、深度融合原则:公司合规管理的实施应从公司的业务规模、组织结构、发展状况、公司文化等实际出发,坚持业务开展与合规管理同步推进,兼顾成本与效率,强化相关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设计的可操作性,提高合规管理的有效性。

(三)严格践行、筑牢防线原则:合规是经营管理执业和构筑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是底线也是红线。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应当坚持以合规为前提,在合规要求面前不找理由、不找借口,持续完善管理制度及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严格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将合规审查嵌入业务流程。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守法合规,积极营造和维护合规氛围;合规管理各密切相关人员要守牢防线,深入贯彻落实合规管理要求,切实建立落实全员合规责任制。

(四)独立性原则:公司合规管理体系与经营管理体系相互独立。合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与准则独立履行合规管理职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妨碍、阻挠合规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五)积极应变、及时调整原则:各部门要紧跟国家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动态,密切关注经营管理创新和产业拓展带来的新情况,结合内外部环境重要变化及时调整合规管理的要求、措施、范围或重点。

第二章 合规管理架构及合规管理职责

第七条 公司建立完善的合规管理架构,有效贯彻落实各项具体合规管理要求,建立齐抓共管的合规管理格局,全面保障生产经营、执业行为的合法合规。



第八条 公司建立合规风控管理委员会,作为合规管理的领导机构。由公司董事长任主任委员,成员为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外聘专家。

合规风控管理委员会对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负责,与监督机构有效协作。

第九条 公司合规风控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合规管理的领导机构,具体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审议批准公司的合规管理战略规划和基本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推动完善合规组织管理机构和合规管理体系

(三)领导并监督经营管理层合法合规经营管理;

(四)保证所负责的经营管理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要求;

(五)决定合规风险控制管理牵头部门的设置和职能,决定合规管理负责人的任免;

(六)保障合规部门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独立调查权;

(七)研究决定合规管理有关重大事项;

(八)按照权限决定有关违规人员的处理事项。

第十条 合规风控办公室是公司合规管理的牵头部门,在合规风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各项合规工作,负责对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合规审查、监督、咨询、教育培训等合规支持和合规控制职能。

第十一条 合规风控办公室作为合规管理牵头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拟订公司合规管理的战略规划和基本制度,制定相关工作规则;

(二)督导公司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评估、制定、修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三)对公司制度、操作流程和业务规则等进行合规审查,协助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对公司重大决策、新业务等进行合规性审查,并提出相关合规建议;

(四)对公司经营管理层、业务等各部门提供合规建议及咨询,对其经营管理行为和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五)对公司员工执业行为的合规性情况进行监督;

(六)对公司的合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持续跟踪公司合规风险的变化,定期向公司总经理和合规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进行合规风险信息通报;

(七)处理涉及公司和员工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八)对公司和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质询、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整改并按规定报告;

(九)组织全员合规培训及法律宣传教育;

(十)代表公司处理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法律事务以及其他重大突发风险事件。

第十二条 合规风控办公室在履行职责时,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总经理、高级经营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与合规管理的有关职责,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 各部门负责本领域的日常合规管理工作,按照合规要求,主动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和流程,主动开展合规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及时向合规风控办公室通报风险事项,妥善应对合规风险事件,做好本领域合规培训和商业伙伴合规等工作,组织或配合进行违规问题调查并及时整改。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第一责任。

第十五条 各部门均设置有合规联络员,具体组织落实本部门的合规管理事宜,并做好与合规风控办公室的沟通对接。

第十六条 合规联络员作为部门与合规风控办公室的沟通桥梁和本部门合规管理事宜的具体落实者,主要履行如下职责:

(一)监督本部门学习执行合规管理系列制度,协助合规风控办公室做好本部门的制度流程建设,组织落实合规风险的控制措施;

(二)协助本部门负责人做好与合规风控办公室的沟通工作,配合合规风控办公室的检查和调查;

(三)根据合规风控办公室要求,协助共同做好本部门的日常合规检查和专项合规调查,并就可能存在的违规事项和潜在风险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并及时上报合规风控办公室;对于发现的合规风险或隐患,有权独立向合规风控部门报告。

(四)负责本部门日常合规咨询;

(五)协助本部门负责人开展合规文化宣传与培训工作,推动合规文化建设;

(六)完成合规风控部门安排的其他合规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公司全体员工应熟知并严格遵守与其执业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准则,主动识别、控制其职业行为的合规风险,对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难以判断的合规风险,应主动寻求合规咨询、合规审查等合规支持,拒绝执行违规的经营管理及行为,并对其执业行为的合规性承担直接责任。

第三章 制度体系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公司合规管理所依据的各项经营执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流程,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和流程、专项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等,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监管动态,及时将外部有关重要合规要求转化为内部规章制度。

第四章 合规管理的重点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自身实际,在全面推进合规管理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切实防范合规风险。

第二十条 加强对以下重点领域的合规管理:

(一)市场交易。完善交易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决策批准程序,建立健全自律诚信体系,突出反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规范业务开展、市场交易、招投标等活动;

(二)财务税收。健全完善公司财务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财务事项操作和审批流程,严守财经纪律,强化依法纳税意识,严格遵守财务和税收法律政策;

(三)安全环保。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完善公司生产规划和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违规问题;

(四)产品质量:完善质量体系,加强过程控制,严把各环节质量关,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五)劳动用工。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六)知识产权:及时申请注册知识产权成果,规范实施许可和转让,加强对商业秘密和商标的保护,依法规范使用他人知识产权,防止侵权行为;

(七)商业伙伴。通过签订《商业合作伙伴行为守则》、《反商业贿赂协议》或做出合规承诺等方式促进商业伙伴行为合规。

第二十一条 加强对以下重点环节的合规管理:

(一)制度制定环节。强化对规章制度、改革方案等重要文件的合规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

(二)经营决策环节。严格落实公司章程各层级决策事项和权限,加强对决策事项的合规论证把关,保障决策依法合规;

(三)生产运营环节。严格执行合规制度,加强对重点流程的监督检查,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照章办事、按章操作。

第二十二条 加强对以下重点人员的合规管理:

(一)管理人员。促进管理人员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带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认真履行承担的合规管理职责,强化考核与监督;

(二)业务等重要风险岗位人员:对业务、财务等重要风险岗位,有针对性的加大培训力度,使重要风险岗位人员熟悉并严格遵守业务涉及的各项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和违规行为追责。

第五章 重点领域合规管理要求

第二十三条 市场交易

(一)禁止贿赂与受贿

1.贿赂,是指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共部门或私营企业的任何人员提议、承诺、给予、授权给予金钱或其他任何有价值物,以不当地影响收受方的正当职责或行为,获取或保持业务或商业行为中的其他不当利益。

2.受贿,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权益,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权益,进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贿赂与受贿行为均严重损害公司声誉,同时公司与相关个人还面临严厉的党纪政纪或刑事处罚。

4.公司对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秉持“零容忍”的态度,包括对以河南锂动名义开展工作的所有董事、管理人员、员工或第三方做出的任何贿赂行为。

5.公司相关人员或代表河南锂动名义的第三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共部门或企业的任何人员提议、承诺、给予、授权给予或收受金钱或其他任何有价值物,以不当地影响收受方的正当职责或行为,获取或保持业务或商业行为中的其他不当利益。同时,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受或索取贿赂。

6.公司制定《反商业贿赂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以降低发生贿赂行为的风险,进一步将诚信、透明和“正确行事”作为公司合规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二)规范采购管理

1.公司应结合实际完善采购业务流程及管理制度,统筹安排采购计划,明确请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业务。

2.做好公司采购业务各环节的记录,实行全过程的记录管理,确保采购过程的可追溯性,定期检查和评价采购过程中的薄弱环节。

3.加强对请购和采购人员的合规培训教育,促进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严格自律。

4.建立合规科学的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动态管理、评价制度,选择诚信、合格的供应商,根据管理需要和采购内容特点建立供应商准入名单,并结合货物、工程、服务等的质量和采购合同履行情况等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和评价。

5.采购内容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必须招标的,应当采用招标方式;不符合招标条件的采购内容可依法依规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方式进行采购。

6.严格付款管理,审核采购预算、审批程序,并对采购发票、结算凭证、验收文件、合同等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按合同约定付款。

(三)规范招标投标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实行招投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招标,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招标,不得与个别投标者串通排挤其他投标者;在参与投标时,不得与其他经营者串通排挤其他竞争者。坚决杜绝招投标中的贿赂和受贿行为。

(四)规范业务外包和外部合作

1.明确业务外包范围、方式、条件、程序和实施、质量评价等内容,注意承包方专业资质、履约能力、验收、费用结算等关键点。要加强业务外包过程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

2.合规开展外部合作,在合作过程中,应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切实承担起管理责任,避免利益输送,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禁止性、限制性规定。

3.在业务外包和外部合作过程中,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承包方和合作方的合规要求,并杜绝因业务外包导致挂靠经营情形的出现。

(五)竞争合规

1.为防范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风险,禁止实施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六)避免现金交易

1.销售和服务过程中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给予客户现金或任何形式的现金等价物。在任何业务往来中均应尽量避免现金交易。

(七)规范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应符合诚实信用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条件应当公允,并符合公司利益,不得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2.各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内部制度的要求,对关联交易履行必要的审批或备案程序,明确相关回避制度。对涉及关联方的交易,员工应提前向本单位报告,并对涉及本人关联方的交易进行回避,且不得试图以任何方式影响有关决策。确保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公允性。

3.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使近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或与前述人员拥有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的企业与河南锂动发生业务往来。

(八)市场推广和信息披露合规

1.业务部门应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市场推广工作,确保市场营销、市场建设等行为遵守广告、反不正当竞争、财税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互联网宣传、推广有关规定。

2.对自办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媒体、平台要开展实时合规监测、整改;营销宣传内容要真实、客观且可追溯。

3.信息发布工作应当遵循守法原则、导向性原则、真实性原则、时效性原则和责任制原则。

4.公司综合部是信息发布主管部门,任何员工未经授权获批不得擅自对外披露公司重要信息,同时,信息披露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四条 安全与环保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地方政府监管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持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升管理能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按照“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量化考核指标和管理目标,逐级进行考核。

3.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预防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双预控”体系建设,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对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实行闭环管理。以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管控为基础,从源头上系统辨识分析评价风险,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分级管控风险。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手段,认真排查风险管控过程中出现的缺失、漏洞和风险管控失效环节,及时进行治理、验收。应当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事故救援及善后工作,并如实、按时上报。

4.各员工应严格遵守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要认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按要求了解或掌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预案以及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技能等;要主动制止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如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相关负责人报告;从事危险作业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和作业许可,并做到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

(二)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

1.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要求,致力于生产经营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严守国家和地方政府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落实国家和地方排污许可制,确保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等符合许可要求。

2.加强节能减排宣贯工作,部门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应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水平和意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控制和减少噪声、废水、废气和废物的排放,做好建设项目环评相关工作、排水排污管理、辐射安全管理等关键环节工作,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

3.公司应建立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节能环保管理机构,设立管理岗位,配备管理人员。

(三)保护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

1.保守国家秘密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保护工作中管理、产生、掌握、处理的国家秘密及敏感信息,杜绝发生失泄密等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的事件。发现泄密事件及隐患,要立即制止和报告,以便公司或国家有关机关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受保护的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各项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信息数据,战略规划、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重点投资项目、合同、技术秘密、专利等信息。员工应妥善保管和使用与工作有关的资料和信息,避免在公共场所、私人交往、公开文章或新闻报道中提及公司秘密,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员工应立即报告。公司应对关键环节、关键人物重点监督,并事先签订保密协议。

3.各部门对获取的外部相关方的保密信息,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约定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履行保密义务。

4.公司对全体员工进行保密教育,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五条 产品质量

1.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向社会公众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

2.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质量风险管理体系、培训体系、监督保证体系等;加强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控制,重点将外部质量合规要求内化到质量管理体系,并强化培训考核、过程监督、总结反馈、持续改进等管理过程。

3.加强供应商资格管理和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从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购进合格原辅材料等。

第二十六条 劳动用工

(一)劳动用工合规

1.招聘录用环节,应当如实告知应聘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避免就业歧视,保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避免招聘不得招用的人员或不满足相应岗位法定条件的人员;避免不正当竞争。公司有权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但应尊重应聘者隐私并对其个人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2.劳动关系管理中,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工时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教育培训、保密与竞业限制、职工民主管理等规章制度,依法处理劳动争议,保护员工合法权益。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单位,应当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并在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劳动保护、薪酬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和明确职工发展通道,确定岗位职责;要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帮助员工提升职业技能。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未经岗前培训不安排上岗。

3.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员工,在招聘录用、薪酬福利、职业发展、奖励惩处等方面一视同仁,不因种族、民族、宗教、性别、国籍等原因对员工歧视或差别对待;要尊重和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

(二)职业健康与卫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关于职业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有关规定,为员工提供合格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根据职业病危害程度实际情况,落实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按要求完成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有效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相关权益。

2.员工应学习和了解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掌握岗位作业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情况,可停止工作或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工作场所,并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

(三)避免利益冲突

1.员工不得谋取公司的商业机会。员工利用公司资产、信息及职务上的便利发现的商业机会为公司所有,员工不得用以谋求个人私利或转给他人利用。

2.员工应遵守竞业禁止要求,不得自营、合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不得在与本公司存在竞争的任何机构任职,或为竞争者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员工退休或离职后,应当遵守竞业限制的约定要求。

3.员工不得滥用职权,不得插手或干扰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等,不得指定或授意指定交易对象,也不得向特定关系人透露招标标底、内幕信息等。禁止利用职务便利、职权影响力为他人谋利或者实施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4.员工发现本人或他人可能发生与本公司有利益冲突的行为或关系时,应当主动向上级主管或公司合规风控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 知识产权

1.各部门应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积极依法取得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及时进行申请或登记注册。

2.员工在从事职务活动过程中,或者使用公司资金、设备和信息资料进行研究开发过程中取得的智力成果,如技术专利、著作权、信息系统、数据库、投资研究报告等,其产权归公司所有,个人不得擅自占有和处置。

3.公司在通过转让、许可、合作研发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价值,以及在知识产权质押、出资、对外合作、融资担保等盘活知识产权资产过程中,应规范有关商标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著作权等资产的管理和保护,立足资产保值增值,做好价值评估。在新兴业务领域和对外合作中,应当关注创新产品孵化期间知识产权的保护,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核心价值与综合竞争力。

4.开展对外投资、技术引进与合作、货物进出口、跨国展览等涉外业务,应做好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检索、申请、维护、保护工作,避免侵权事件的发生。

5.各部门在发现知识产权被侵犯时要及时制止,并立即全面收集侵权证据,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在保护本公司知识产权的同时,要尊重并防止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避免产生侵权责任或相关纠纷。

第二十八条 财税与资产

(一)财务诚信

1.确保财务诚信,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办法,如实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等各项业务活动的增减变动情况。公司应在保障业务合规的基础上,持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依法合规编报财务报告,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财务分析或报表附注详实,不得隐瞒、伪造、篡改财务记录或编制虚假财务报告及信息。应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财务票据、财务账册和相关审批文件等各类财务资料,保证相关资料的完整、准确。

(二)杜绝私设小金库

1.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公司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各部门取得的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要坚决杜绝各项旨在形成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虚列费用支出、隐藏或减计收入、资产处置、账外收取返利等。

(三)遵守国家发票和票据管理制度

1.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发票管理制度,在实际业务中规范执行与管理,应做到票、账、货(服务)相符。发票开具和接受应当以真实交易为基础,不得接受虚开发票用于抵扣税款或套取单位资金、进行商业贿赂等违法目的。应建立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发票核验制度,对于超出一定金额以上的发票,除核验发票本身真实性以外,还应核验所对应交易关系的真实性。

(四)严格履行纳税义务

1.公司应依法纳税,依法履行税收代扣代缴义务,依照所适用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进行税收信息披露,并保留真实、完整的符合税务监管要求的涉税资料。

(五)正确使用和保护公司资产

1.公司资产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员工有义务以负责任的方式使用和保护资产安全。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股权、存货、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办公设备、软件、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特许权,以及公司的文件资料、交易记录等信息与数据。

2.员工应认真负责地保管和使用公司资产,确保资产用于既定用途,避免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资产的浪费、损坏、滥用、遗失或遭受欺诈、盗窃等。未经公司批准和授权,员工不得擅自转让、抵押、质押、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司资产。员工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单位业务需要,保留真实、完整的工作记录、业务数据以及合同等文件资料,并按规定期限归档管理。

第六章 合规管理常规事务运行和保障

第二十九条 公司合规管理常规事务包括合规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合规风险管理、合规咨询与审查、合规培训、合规检查评价与考核、违规问责、合规报告与反馈等一系列活动。

第三十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和合规风险管控、合规检查问责、合规文化建设和保障机制,成为全员普遍遵守的合规行为规范,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将外部有关合规要求转化为内部规章制度。

第一节 合规风险管控机制

第三十一条 公司建立完善的合规风险识别、分析评价、预警机制。各部门应全面系统梳理经营管理执业合规风险,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风险等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系统分析,对于典型性、普遍性和可能产生较严重后果的风险及时发布预警,并及时上报。

第三十二条 根据合规风险对公司和个人造成影响程度不同,合规风险划分为三个等级:

Ⅰ级(低风险):有可能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或个人违法违规的行为。

Ⅱ级(中风险):有较大可能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损失较大、存在社会影响的行为。

Ⅲ级(高风险): 程序文件存在严重漏洞,或能够给公司带来违法违规结果,构成法律责任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合规风险识别应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各部门开展日常合规风险信息收集,通过合规咨询等方式,识别生产经营管理和执业过程中存在的合规风险,根据风险等级大小,明确风险管理重点,同时对典型性、普遍性和风险等级高的合规风险发布预警。

各部门识别风险时,应关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

第三十四条 加强合规风险应对处置。各部门应针对识别的合规风险,结合内外部环境和业务管理实际,科学制定合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采取健全制度并监督执行、流程控制、重要事项的合规论证与审查、加强重点人员的合规培训等具体措施,有效防控合规风险。

第三十五条 对于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合规风控管理委员会统筹领导,合规风控办公室主任牵头,合规风控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依法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或减轻可能导致的不利影响,最大限度化解风险、降低损失。

第三十六条 实施合规风险管控监督、报告机制。合规风控办公室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重大合规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合规风险管控效果,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向公司决策、管理、执行层级报告,并按季度纳入合规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一并报合规风控管理委员会与公司高层领导。

第二节 制度建设与执行机制

第三十七条 制度建设是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为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提供保障。

第三十八条 各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监管动态,以防范合规风险为导向,及时将外部合规要求转化为内部规章制度,嵌入部门业务流程,实现合规管理与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有机融合。

第三十九条 制度生效后,各部门应全面贯彻,严格执行。合规风控办公室与综合部根据职责分工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保障合规经营有章可循、按章操作。

第三节 合规咨询与审查

第四十条 各部门及员工应对生产经营管理和执业过程中涉及到的难以判断的合规风险事项及时、主动寻求合规咨询或合规审查等合规支持。

第四十一条 合规咨询仅指一般性合规事项的问询,可采取电话、邮件、即时通讯等方式向合规风控办公室进行咨询,合规风控办公室应及时、认真、准确予以答复。

第四十二条 建立健全合规审查机制。合规审查是审查主体依据规则,对被审查事项是否符合相关合规要求进行审查,评估合规风险的工作。

第四十三条 各部门是职责范围内业务的合规审查责任主体,再开展业务审核过程中,应将合规审查作为业务审查的重要内容。

第四十四条 合规审查是规章制度和重要文件制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订、重大项目运营等经营管理执业行为的必经程序,相关事项未经合规审查不得实施。

第四十五条 合规审查中发现问题的,各业务实施部门应按照合规管理要求调整完善。

第四节 合规检查评价与考核

第四十六条 开展合规管理检查和评价。定期对合规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分析,对重大或反复出现的合规风险和违规问题,深入查找根源,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强化过程管控,持续改进提升。

第四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日常和定期的自我检查。

合规风控办公室应每季度对各部门和员工经营管理执业行为的合规性以及合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合规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各部门遵循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公司合规管理机制实际运行的有效性、违规事件的整改情况等。

第四十八条 根据需要,公司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运行、评估等工作。

第四十九条 加强合规考核工作。将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和合规职责履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

把合规经营管理情况纳入对管理层和各部门负责人的年度综合考核。对所属员工合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员工考核、干部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条 各部门于每年12月底前,行成本部门年度合规管理报告报送合规风控办公室。合规管理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合规管理各项职责履行情况、合规检查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违规问题及其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第五十一条 合规风控办公室汇总分析各部门年度合规管理报告,全面总结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情况,形成公司年度合规管理报告,经合规风控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报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

第五节 违规问责机制

第五十二条 强化违规问责,完善违规行为处罚机制。针对通过各种渠道发现的违规问题和线索,及时开展调查并按章处理。处理方式包括组织处理、扣减薪酬、职务降级、纪律处分、移送国家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等。涉及违纪违法和犯罪行为查处的损失标准,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责任追究应当坚持依法依规问责、客观公正定责、分级分层追责、惩治教育和制度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按照行业监管等领域的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等,严肃恰当公正的处理相关责任人,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性准确、程序合规,加强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堵塞漏洞。

第六节 合规管理保障

第五十四条 公司建设专业化、高素质的合规管理队伍,建立覆盖各部门的兼职合规联络员。

合规风控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与准则独立履行合规管理职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妨碍、阻挠合规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第五十五条 经费保障。公司为合规风控管理部门提供必要的办公、经费等资源支持,确保合规风险管理人员切实有效履行职责。

第五十六条 重视合规培训,提升全体员工合规管理水平。对管理人员和高风险领域、关键岗位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合规培训;对合规管理专兼职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将合规培训纳入员工培训计划,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合规培训机制。

第五十七条 积极培育合规文化。将合规文化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贯合规制度,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等方式,强化全员安全、质量、诚信、廉洁等合规意识,树立守法合规、守法诚信的价值观,营造人人合规、事事合规、处处合规的良好氛围,培育良好合规文化。

第五十八条 塑造合规品牌。将合规作为公司经营理念、核心价值观和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树立积极正面的合规品牌形象,努力将合规文化传递至利益相关方,促进行业合规文化发展。

第五十九条 加强合规宣传。及时对公司合规体系建设和守法合规经营成果进行报道,宣传公司合规管理成效及形象。

 

第六十条 建立合规档案的全方位留痕和档案管理制度。合规风控办公室应将出具的合规审查意见、提供的合规咨询意见、合规监督文档、合规检查工作文件、投诉举报记录等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第七章 举报途径

第六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及有业务往来的公司检举揭发违规违法行为,并设立预防违规违法工作举报邮箱,公布举报电话。

第六十二条 公司员工在遇到任何的违规问题或潜在的违规行为时都可以进行举报。员工可直接向本部门的合规联络员、部门负责人、公司合规部门人员、主任或公司更高级别管理人员,举报或匿名举报任何潜在的违规行为。

第六十三条 公司员工还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包括匿名方式)进行举报:

电子邮件:请发送邮件至:78339595@qq.com

热线电话:请拨打(中国大陆)0373-5862955 

*此热线电话开放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至下午5:30

   址:河南省新乡市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创业路东段河南锂动电源有限公司合规风控办公室。

第六十四条 公司向员工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因善意举报实际发生或疑似发生的违规行为而遭受报复。

第六十五条 公司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的受理、调查环节,严格保密,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部门、公司名称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者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举报材料不得随意对外借阅。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严禁任何人对举报人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歧视、刁难、压制或打击报复等行为。

第六十六条 公司鼓励所有员工、商业合作伙伴和股东对公司、公司员工、商业合作伙伴的业务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如经调查确认举报信息属实的,公司将根据举报事件的重要性和避免或挽回损失的大小给予举报人员不低于1000元的奖励,此奖励由合规风控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奖励额度标准,并申请奖励款项,经合规风控办公室主任签字、总经理批准后支付。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合规风控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2021年12月3日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篇:

下一篇:商业合作伙伴行为守则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 产品中心| 研发中心| 营销网络| 新闻资讯| 人力资源| 锂动之窗|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13 河南锂动电源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新能源锂离子电池